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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项目入库材料审核标准
内容 请问贵单位在审核项目入库材料时,对立项时间和开竣工时间是否有规定?因发改部门对立项批复和实际建设的要求为“立项后两年内开工,则立项文件生效,两年内未开工的,则立项文件自行失效(审批类项目可在立项文件失效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最多延期一年,即审批类项目开工时间最多不能晚于立项批复时间3年)。具体建设多长时间,开竣工时间是否与立项一致不作要求,而是以项目推进实际为准,且不需要变更立项文件”。比如,提交项目入库材料时,项目立项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立项文件中开竣工时间为2023年-2024年,项目实际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请问是否如何入库要求?
咨询分类 其他
办件编号 ZX20250902118 提交时间 2025-09-29 11:11:1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审核项目入库材料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所在县(市、区)统计局或市统计局。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


答复机构 山东省统计局 答复时间 2025-09-30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