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
| 标题 | 空置房认定标准 |
| 内容 | 新的民法典已经出台 东营市什么时候根据新的民法典修订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 东营市的空置房认定标准写着三表未动,制造三表动了就不能申请空置房,不管你是不是超过六个月没住,给了很多物业抠字眼的机会,认准这个不放。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全部问题 |
| 办件编号 | BMMS20210409773 |
| 提交时间 | 2021-04-05 09:39:00 |
| 处理情况 |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一、《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在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计划年内出台。 |
||
| 答复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1-04-09 16:20 |
| 附 件 | 关于明确我市中心城区空置房屋物业公共服务费有关政策的.doc 点击下载 | ||
| 答复内容 | 东营市的空置房物业减免政策是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的,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含电梯费)按60%收取;具体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予以减免。就此问题请示过省发改委,《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空置房物业减免政策,是针对多数业主购买新建普通住宅后不入住、空置率比较高的问题,特制定了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60%收取的减免政策。此政策适用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 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
||
| 答复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答复时间 | 2021-04-09 17:07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