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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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职称续聘问题 |
| 内容 | 市人社局: 我原是事业编制人员,被事业单位聘为中级经济师,后调入国有企业工作,被国有企业聘任为高级经济师,由于现转入某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我能否继续聘任在新事业单位的同专业的高级经济师岗位上?望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万分感谢!(我的手机24小时开机)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全部问题 |
| 办件编号 | BMMS20211213599 |
| 提交时间 | 2021-12-09 10:57:46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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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变动须在单位有相应岗位空缺和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竞聘上岗,竞聘对象一般应在原岗位聘满一个聘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由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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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1-12-13 09:24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