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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4月初在郝家镇东营比亚迪世胜4s店预订海豚一辆,当时承诺2-4个月交付;期间东营市出台了汽车消费券政策,遂咨询销售顾问交车时间,销售经理答复当时排名47名,到达约定的截止日期后,销售顾问答复的排名是六十多名。在这期间,有交车的,排名反而越来越靠后。现在又答复排名166名,无法给出确切交车时间,已属于违约行为。4s店欺骗顾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存在消费券优惠其间,随意扰乱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同时利用买卖双方信息、地位不对等,其销售行为显失公平。 本人于8月9日向比亚迪400官方平台、8月10日通过民生热线投诉后,8月12日4s店徐总电话要求撤销投诉,并承诺向厂家申请为客户一台车,9月30日之前(只会提前,不会推后,有录音为证)一定交车;同时,胜坨镇市场监管所也向本人回复,4s店确实存在延迟交车、不按订单顺序交车等行为,会督促商家。于是本人撤销了投诉,等待9月30日之前交车。本人于9月23日、24日、26日多次致电徐总,其还是承诺9月30日能提车;直到9月29日,再次致电,回复车在高速上,等着下高速;一直到10月2日电话不接,没任何回复。 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及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4s店两次不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车辆属于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希望有关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并当记入4S店的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示。 在8月至9月底其间,4s店交付了很多车,而且存在贷款提车快、加钱提车快或者改装电动尾门等变相加价提车快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严肃查处,真正拿出力度来,而不是仅限于调查了、调解了但还是没办法的答复,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消费者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