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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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居民小区内电动车充电及消防安全问题 |
内容 | 尊敬的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您好。我近期入住居民小区南郊花园,发现小区居民给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等充电的方式是自己私拉电线或电源设备来进行的,或者是直接将电动车通过电梯运到家中进行室内充电。经过询问邻居得知,小区内虽然有充电设施,但是并没有通电,也就是说是无用的,所以居民充电只能用上述自己的办法来解决。显然,这些充电方式均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近年来因为电动车或者电瓶充电发生的火情屡见不鲜),居民区内(楼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恐不堪设想。因此,想向政府及消防部门提一点小小建议,希望政府部门能在小区内安装便于居民充电的充电桩等设施,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引导,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
附件 | 无附件 |
办件分类 | 其他事项 |
办件编号 | BMMS20240126032 |
提交时间 | 2024-01-15 08:46:1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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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接到网上民声编号BMMS20240126032关于诉求人反映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与诉求人进行了沟通,目前第三方运营公司正在设计充电桩安装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再行确定实施日期,诉求人也表示认可。 接到工单后,消防支队工作人员联合南郊花园物业对小区内私拉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问题进行上门宣传指导,结合电动车火灾案例,向居民普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和发生火灾后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在小区电梯内张贴了宣传海报,提醒居民做好防范工作。下一步,支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增强居民的自救自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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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 答复时间 | 2024-01-16 10:32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