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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请教电动自行车冬季存放问题
内容 请问一下按照现行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停放,主要原因是预防电池发生火灾风险,冬天本市天气较冷,一般不骑行,附近也无合适公共存放地点,只能放在露天,对车伤害较大,如果将电池单独取出存放于其它合适地点,仅将不带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存放于地下室,无火灾风险,请问是否违规。规定中针对此项并未明确,所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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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全部问题
办件编号 BMMS20240527420
提交时间 2024-05-10 16:15:1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电动车严禁进入室内存放和充电,如果摘除电池后,可以推进室内存放。带有电池严禁存放和充电。

答复机构 东营市消防支队  答复时间 2024-05-1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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