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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一楼带院房子能否安装充电桩
内容 东营区锦霞南区一楼带院房子新购买新能源车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开具安装证明材料,物业以房屋产权证不带有院子为由不给开具,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BMMS20241129910
提交时间 2024-11-11 10:43:1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东营区政府工作的关注。经文汇街道、自然资源分局落实: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公司,1.留言人的房产证上没有院子面积这一块,也无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这个院子是诉求人的,因此物业无法出具该证明。办理不动产证时,房产登记的相关信息应与首次登记的房产信息一致,经核实,锦霞南区住宅项目开发商(中石化胜利油田管理局)在办理首次登记时,并无诉求人描述的院子相关首登信息。2.在小区车库内安装的可开具证明,房产证上带有车库面积。3.物业表示11月13日已与留言人通过座机进行沟通解释。

答复机构 东营区政府  答复时间 2024-11-14 11:19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