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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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仙河镇大市场下水道堵塞问题 |
| 内容 | 我是仙河镇大市场胜大超市东门南头沿街商户,我们这几户门口的下水主管道不知什么原因堵塞严重,导致我们商户用水下不去,店内废水没法排出,严重影响店内正常的生产经营,本人打过好几次仙河镇市场管理办的电话8481278反映此情况,第一次他们说立马找人来查看,结果没来,第二天又打电话询问为何还不来疏通,他们就变换了说辞,说这个不归他们管理,要疏通的话要我们自己掏钱25元一米请他们来通,我想知道这公共下水道为何要我们商户个人出钱疏通,是否合理呢?这下水道主管道归哪个部门管理,属于哪个部门单位的职责范围?到底是归谁管?我希望能得到解答并解决此问题。谢谢领导,希望尽快解决堵塞问题,已经影响经营了。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全部问题 |
| 办件编号 | BMMS20260335422 |
| 提交时间 | 2026-03-13 14:09:15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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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收到留言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仙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留言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落实,留言人所反映的堵塞管道位于仙河镇大市场,为该区域商铺共用管道。 二、办理情况 3月16日,我单位组织市场管理单位、留言人共赴现场进行查看,留言人所反映的堵塞管道确为该区域商铺共用管道。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有关规定及权责划分,该段管道属于商铺共用设施,其疏通维修责任由共同使用该管道的相关商户共同承担。 如留言人需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维修,可由涉及商户共同联系市场管理单位协调处理,也可自行委托专业疏通单位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共同使用该管道的商户协商分摊。以上情况已现场向留言人作详细解释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关注该管道后续疏通及维修进度,指导市场管理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商户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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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 | 答复时间 | 2026-03-17 22:04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