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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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胜利派出所随意冻结个人银行卡,乱做为给无辜群众制造麻烦增加负 |
| 内容 | 5月13号,我接到胜利派出所的电话,说我受到诈骗。因为当时没接到任何其他信息,就告诉他,我没有受到任何诈骗。他说要去派出所做笔录。我没空不去,他就要封我银行卡,结果前几天我在青岛使用的时候。发现被封了,造成生活不便,这种乱做为得行为非常恶劣,我反复都明确告诉他了我没被骗,卡里也没钱,单他还是要去做笔录,并且今天再次要求我去做笔录,给守法无辜群众制造麻烦!今天我也说了没被骗,给我解封银行卡他拒不解封,后来了解到是5.12打开过一个链接,但是同样情况,我对象被其他户籍和工作单位派出所打电话在询问清楚后,嘱咐别上当就结束了,而胜利派出所要求必须去,我多次说明我知道那是骗子已经删了,并且告诉他其他派出所处理方式,他竟然要投诉人家!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的难道是不对的吗?他们这种给群众人为制造麻烦的反而理直气壮?随意封卡这就是公权力得滥用,这种行为给公安队伍抹黑,人力警力就是这样浪费得吗?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监督投诉 |
| 办件编号 | BMMS20260536235 |
| 提交时间 | 2026-05-18 11:3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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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接到诉求后,开发区分局胜利派出所立刻派员核实相关情况。 预警对象孔某,该预警为5月13日15:53开发区分局流转至胜利派出所,用96110及7272950办公电话拨打无法接通,用个人手机号拨打后回拨联系当事人,拒绝进行见面,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存在风险。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电信网络诈骗紧急高危预警对象开展延迟到账保护性止付等临时保护性措施的通知》(公刑侦〔2023〕2857号),“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预警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会同本地通管、人民银行分行、相关商业银行等单位对预警对象采取以下临时性保护措施:一是资金临时保护性措施。对预警对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采取延迟到账、保护性止付、限制非柜面业务、限额交易或中止有关业务等措施。”将核查情况如实报送后,由反诈部门对预警对象名下银行卡作出锁卡处理。因预警人员不配合见面,5月14日,胜利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诉求人不配合见面,对其账户进行保护性支付。 2026年05月20日,胜利派出所工作人员联系诉求人进行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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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市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6-05-20 16:09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