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民声>办件详情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交通信号灯
内容 大王镇境内潍高路与常春路路口交通信灯,现在的设置是维高路由东向西放行时, 常春路由东向西并入潍高路也放行,每次都是两路车并入一路,行人、非机动车也在由东向西走,上下班时间每次都造成这个路口拥堵,容易发生事故摩擦。建议改成潍高路由西向东放行时,同时放行常春路由东向西并入潍高路的车辆。
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GRXMS20240905608 提交时间 2024-09-12 09:47:4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该路口常春路并入潍高路路段没有单独的信号灯。根据该路口实际情况,现有的信号灯以及路面情况不能满足当事人说的通行方式。如果仍有关于信号灯的问题请拨打0546-6564270。2024年9月13日电话联系当事人电话,感谢您对广饶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机构 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4-09-13 15:53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