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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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乐安大街低速无牌电动车压速车道行驶,是否能宣传教育? | ||
内容 | 乐安大街作为城镇车辆流通的主干道,每天早晚上下班期间车流量较大。无牌低速电动车长时间低速行驶占用三车道,导致整条路压低车速,还没法超车。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宣传或者通知,对于低速无牌电动车进行管控或者应该在哪个车道行驶进行教育?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GRXMS20241205697 | 提交时间 | 2024-12-19 08:36:3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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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按照工信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专班运作,明确职责。同时,老年代步车不在公安机关公告的车辆管理范围内,无法挂牌,属于“三无”产品,目前公安机关管理无法可依,只能以劝导教育为主。 市公安局已多次向市人大建议,市人大也就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开展过立法调研;目前,山东省其他地市日照、滨州等地已出台严管措施,我市的具体严管措施尚未出台,待我市新的管理措施出台后,我们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集中整治。 针对低速电动车的治理工作,广饶交警在上下班高峰期已经加强针对性整治工作。下一步,将联合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联合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低速电动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宣传力度,告知其正确的行驶方法,摒弃驾驶陋习,最大限度的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12月23日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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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县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4-12-23 1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