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咨询肉品分割需不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内容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中规定,“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应当符合....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请问,这里的“屠宰加工”怎么理解?是屠宰和加工还只是指屠宰?企业只做动物产品分割是不是动物产品加工?需不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XMZX20240400376 提交时间 2024-04-01 08:27:5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回复您。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中的“动物屠宰加工”即是指的屠宰。企业只做动物产品分割不在第二条范围内,不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答复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答复时间 2024-04-02 16:02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