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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中遇到问题
内容 你好,我是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现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中遇到一个问题。一家从事家禽屠宰的企业,他有两条隔离的屠宰线,一条屠宰鸡、鸭、鹅,另处一条屠宰兔。两条生产线是完全隔离的,走两个门。该企业有排污证和环评报告。原来的的经营范围是畜禽屠宰。现在要求变更经营范围为鸡、鸭、鹅、兔子屠宰。这样可以吗?请省局帮忙给个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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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XMZX20241200421 提交时间 2024-12-26 16:40:1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经咨询部里和局相关处室意见,可以办理一个证;另外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农牧发〔2024〕13 号)规定: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原则上填写一种具体畜禽种类,如屠宰多种畜禽,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牛羊”、“家禽”等。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答复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答复时间 2024-12-3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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