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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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县级审批部门对于“兽药经营许可(除兽用生物制品)许可”审批中无法组织GDP检查员进行评审 | ||
内容 | 您好,我是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对于划转我局承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除兽用生物制品)许可”事项,在企业申请办理时,因我单位无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在对其现场核查时存在无法组织“GSP”检查员现场核查的实际情况,咨询德州市审批部门因该事项属于县级事项,故市级未相应建立专家库,咨询乐陵市畜牧部门也因人员少等问题无法进行兽药GSP检查。请省畜牧局领导统筹解决,县级审批部门在兽药经营许可审批工作中面临的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有效促进基层兽药审批工作有序、高效、健康发展。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XMZX20250700500 | 提交时间 | 2025-07-24 10:53:51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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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回复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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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答复时间 | 2025-07-31 14:23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