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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宠物零食标签合规性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再宠物零食标签原料组成部分,存在两种鱼,可以分开标示吗?例如:原料组成:鱼35%、鱼4%、鱼油1.8%、鸡油、蛋黄粉。或者能不能备注一下具体是什么鱼呢?例如:原料组成:鱼(来自金枪鱼)35%、鱼(来自鳕鱼)4%、鱼油1.8%、鸡油、蛋黄粉。请问哪种表述方式是合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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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XMZX20260200555 提交时间 2026-02-13 13:56:3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回复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答复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答复时间 2026-02-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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