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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动物饲养场场内布局发生变化
内容 你好,我是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我县现有一家生猪养殖场,已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布局发生变化,扩建一栋猪舍,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条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我局将如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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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XMZX20260200559 提交时间 2026-02-25 15:57:5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回复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答复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答复时间 2026-02-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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