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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盟品牌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内容 本人加盟东营市阳记米粉旗下阳记螺蛳,签署加盟协议交清费用后,在准备期内,本人经过查询发现此企业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成为特许人资质,本人于是放弃加盟,至今从未使用该品牌的商业资源获利,但是对方以曾参与其培训为由拒绝退还相关费用,能否协助追回加盟费用,烦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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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TSJB20240300685 提交时间 2024-03-30 10:10:5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流通业处及时办理。

答复机构 省商务信息中心  答复时间 2024-04-0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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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对于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通知东营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利用特许经营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等涉嫌诈骗的,如果属于一般合同欺诈可以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撤销合同赔偿损失;构成合同诈骗或其他诈骗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另外,商业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适用民法典等有关民事法律,特许经营活动中的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此,合同及退费问题,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仲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认为对方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答复机构 流通业发展处  答复时间 2024-04-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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