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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交上牌押金不卖车,地方商务局:居间调节无执法权,退费难
内容 2026年1月5日本人在淄博市金奥奥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车辆一辆,在购车过程中被收取上牌落户押金1万元,卖方明确表示不押金不卖车。本人迫不得已缴纳了这1万元。2026年1月13日我通过12345投诉到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商务局表示只能协商,商家不退费,未得到解决后通过山东省商务厅投诉举报平台反应此问题,后台显示已交由淄博市商务局为我处理,从投诉至今本人未接到淄博市商务局处理人员电话或通知何人为我处理此事。1月26日上午本人接到淄博市12345热线回复: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最终处理意见: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商务局只能居间调解,无强制执法权,调节未果,建议我自行处理。在和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工作人员沟通中,1.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认为我提前知晓此笔费用,忽略了这是4S店强制缴纳(有录音证据),不缴纳不卖车属于4S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交易。2.不能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认定这1万元属于额外收费,你不认同我们的认定结果,我们自己和上级汇报。我全款购车 足额缴纳了车款,这1万元不属于额外收费属于什么?周村区商务局认定事实错误,回避监管职责,仅以签订合同时提前知晓为由,忽略了4s店利用交易优势地位不加不卖车的强制交易事实,规避商务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管职责。又以只能调节无强制执法权为由把问题退还给我叫我自己处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摆在眼前,有法不依,执法困难,只能协商,没有办法,自己起诉找谁处理,周村区商务局,周村区商务局无执法权处理不了,找别的部门不行,周村区商务局是主管部门你还得找它,转来转去就是解决不了问题。老百姓维权怎么这么难?周村区商务局和淄博市商务局到底有没有执法权?如果没有我在购车过程中遭遇的乱收费问题又该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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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TSJB20260101081 提交时间 2026-01-26 14:14:2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运行处及时办理。

答复机构 省商务信息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1-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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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已将您的投诉通知淄博市商务局调查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答复机构 省商务信息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2-0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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