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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文咨询
内容 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文规定“对于利用园区、厂房屋顶、场地,以及利用坑塘水面、畜牧养殖等集中连片建设的6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拆分项目备案。”请问6兆瓦以下的是否可以拆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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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HDWD_SDNYJ20240800434 提交时间 2024-08-26 15:44:3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问题已收悉,经与您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规定,对于利用园区、厂房屋顶、场地,以及利用坑塘水面、畜牧养殖等集中连片建设的6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拆分项目备案。对于您提出6MW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问题,同样不得拆分备案,感谢咨询。

答复机构 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4-08-3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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