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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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政策励新能源汽车,国家电网答复地下车位装不了 | ||
内容 | 领导们好,我是枣庄市市中区居民,向你们反映一下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国家政府都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在2022年6月22日,枣庄市中区举办供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供电中心承诺学我们小区可以直接安装充电桩。2023年购车后去申请电表,供电局却表示装不了,原因是地下车库的电是物业的,确实要装的话只能装小区的配电房,需要花费2000多元购买电缆及安装费用,小区140余户居民均有安装充电桩需求。今年小区已耗巨资完成地下电缆铺设,市中供电却说车库电缆使用铝线不接收,但没有政策文件依据。更何况根据前几年国家以及2022年7月27日《《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电力部门是不是应该积极推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望领导们多多关注!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20241100486 | 提交时间 | 2024-11-22 09:52:1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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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建议请电力处办理,于11月28日前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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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11-22 15:31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您好,问题已收悉。经与您电话沟通,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要求,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经了解,开发商未按审定批复的图纸施工,导致小区充电桩配套设施未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此问题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反馈。小区充电桩配套设施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我们将督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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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12-02 08:41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您好,问题已收悉。经与您电话沟通,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要求,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经了解,开发商未按审定批复的图纸施工,导致小区充电桩配套设施未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此问题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反馈。小区充电桩配套设施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我们将督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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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12-02 08:42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