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
标题 | 储能配置咨询 | ||
内容 | 2025年1月份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文件规定531之后并网的项目可以自愿选择配储,那么,企业在2024年获取的指标已强制配储的,未在531前实现并网的,是否可以不用配储?或者自愿选择配储比例?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20250300528 | 提交时间 | 2025-03-20 11:09:49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建议请新能源处会同科技处办理,请于3月26日前反馈。 |
||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3-20 14:37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陈红: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经电话沟通,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省级有关政策文件,建议咨询省发展改革委,并及时关注官方网站信息。 |
||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3-25 14:26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陈红: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经电话沟通,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省级有关政策文件,建议咨询省发展改革委,并及时关注官方网站信息。 |
||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3-25 14:26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