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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绿证有关问题的提问
内容 1.请问对于全部自用以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项目,自用部分的绿证如何申领?2.请问对于有国家补贴的全额上网光伏项目,获得可交易绿证并交易之后所下发的国家补贴是否是自动抵扣掉交易绿证所获得的收益?还需要我方配合能源局或者电网做什么工作或者提交什么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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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HDWD_SDNYJ20250800606 提交时间 2025-08-18 09:45:5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建议请新能源处办理,请于8月22日前反馈。

答复机构 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5-08-1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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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王致远: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安新能规(2024〕67号)第十四条明确,“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同时,2025年 4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中对自发自用绿证核发和交易进行了明确,待国家正式印发后按要求实施。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及答记者问明确,“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证收益等额冲抵中央财政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属于市场化交易的,绿证收益在中央财政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

三、《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4号)明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撑”。关于绿证核发有关事宜,建议咨询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或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010-51973333)。


答复机构 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5-08-2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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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王致远: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安新能规(2024〕67号)第十四条明确,“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同时,2025年 4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中对自发自用绿证核发和交易进行了明确,待国家正式印发后按要求实施。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及答记者问明确,“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证收益等额冲抵中央财政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属于市场化交易的,绿证收益在中央财政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

三、《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4号)明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撑”。关于绿证核发有关事宜,建议咨询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或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010-51973333)。



答复机构 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5-08-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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