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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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县级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程序的咨询 | ||
| 内容 | 尊敬的山东省能源局领导:您好!根据《山东省集中式电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咨询县级集中式光伏发电并网项目办理流程:如果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建设集中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单元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式,对于此类项目其前期手续应如何办理?是需优先通过省能源局组织的竞争性配置环节,再向县级审批部门申请备案立项;还是先完成县级备案立项,方可参与省级竞争性配置?恳请给予答复,谢谢! | ||
|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20260100687 | 提交时间 | 2026-01-20 09:56:57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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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建议请新能源处阅处,请于1月30日前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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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6-01-23 15:05 |
| 附 件 | 无附件 | ||
| 答复内容 | 王倩: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和《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保障性并网项目原则上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确定。你咨询的为集中式光伏组织流程,可在完成项目备案,落实用地、生态环保、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按程序申报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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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6-02-02 15:15 |
| 附 件 | 无附件 | ||
| 答复内容 | 王倩: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和《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保障性并网项目原则上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确定。你咨询的为集中式光伏组织流程,可在完成项目备案,落实用地、生态环保、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按程序申报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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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6-02-02 15:15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