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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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煤矿系列地质测量职称认证的咨询 | ||
| 内容 | 山东省能源局: 您好,关于地质测量专业的划分,我们存在不确定理解,需要向部门领导咨询。煤炭工程系列职称里的测量专业只有地质测量,没有矿山测量;而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学科划分里测绘专业包含矿山测量,没有地质测量专业,地质专业只是测绘相关专业。 作为煤矿工程系列职称里唯一的测量专业-地质测量其本质工作就是矿山测量,是否可以认证为矿山测量专业。 | ||
|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20260400719 | 提交时间 | 2026-04-06 10:47:04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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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建议请人事处阅处,请于4月17日前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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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6-04-09 09:32 |
| 附 件 | 无附件 | ||
| 答复内容 | 4月9日上午,经与求助人丁先生电话联系,告知如下事项: 1.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能源人事〔2024〕121号)第二条有关规定,全省煤炭领域的矿山地质与测量专业方向,符合参加我省煤炭工程技术职称评审范围。该专业方向与教育部门或高校的学科划分、专业设置并不一一对应。 2.已取得的职称在地域和行业范围上有一定限制,即“哪里评的哪里有效”。 经沟通,求助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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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6-04-10 16:43 |
| 附 件 | 无附件 | ||
| 答复内容 | 4月9日上午,经与求助人丁先生电话联系,告知如下事项: 1.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能源人事〔2024〕121号)第二条有关规定,全省煤炭领域的矿山地质与测量专业方向,符合参加我省煤炭工程技术职称评审范围。该专业方向与教育部门或高校的学科划分、专业设置并不一一对应。 2.已取得的职称在地域和行业范围上有一定限制,即“哪里评的哪里有效”。 经沟通,求助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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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6-04-10 16:43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