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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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关于孩子落户问题 | ||
内容 | 您好!请问孩子的户口在姥爷(哈尔滨市)名下,孩子父母户口在东平县,想把孩子的户口迁移到父母名下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步骤和材料?谢谢!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DPXZXX20250803058 | 提交时间 | 2025-08-12 14:50:1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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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平县公安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孩子出生于2009年,出生后将户口落于哈尔滨市其姥爷名下,未随父母落户。根据户口管理规范,孩子出生后应随父母落户。未随父母落户不得进行迁移,应注销原户口后,重新随父母办理落户。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未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或使用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的,注销原户口,开具真实出生医学证明后重新随父母办理落户。 2.使用真实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的,应在原落户地注销户口后,将出生医学证明全联(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和副页),交由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审核后办理落户。 3.注销户口后,原落户地派出所不给予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需重新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后办理落户。 办理出生落户应提供: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单位治安大队,联系电话:0538-207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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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东平县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8-15 18:59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