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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四轮代步车进入城区有什么要求,需要上牌吗?有什么处罚?
内容 电动代步车越来越多,不知老家什么政策,需不需要去交管所办什么业务?有什么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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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全部问题
办件编号 NYLDXX20250201828 提交时间 2025-02-27 12:01:3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接到“县长信箱”反映群众咨询电动四轮代步车相关管理措施的问题,民警立即拨打诉求人电话了解情况。告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电动三轮、四轮车现已纳入机动车管理,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号牌。同时驾驶人还应具有相应的D型或C1型驾驶资格。得知诉求人已购买了电动四轮车,告知可携带机动车合格证和发票、本人身份证件到宁阳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去申请机动车号牌。悬挂了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方可上道路行驶,并遵守交通法规,城区道路不限行。

对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上道路行驶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

诉求人对民警答复表示感谢。

 

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8日

答复机构 宁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5-02-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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