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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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电动四轮代步车进入城区有什么要求,需要上牌吗?有什么处罚? | ||
内容 | 电动代步车越来越多,不知老家什么政策,需不需要去交管所办什么业务?有什么处罚细则?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全部问题 | ||
办件编号 | NYLDXX20250201828 | 提交时间 | 2025-02-27 12:01:36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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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接到“县长信箱”反映群众咨询电动四轮代步车相关管理措施的问题,民警立即拨打诉求人电话了解情况。告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电动三轮、四轮车现已纳入机动车管理,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号牌。同时驾驶人还应具有相应的D型或C1型驾驶资格。得知诉求人已购买了电动四轮车,告知可携带机动车合格证和发票、本人身份证件到宁阳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去申请机动车号牌。悬挂了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方可上道路行驶,并遵守交通法规,城区道路不限行。 对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上道路行驶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 诉求人对民警答复表示感谢。
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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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宁阳县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2-28 17:2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