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高级会计师免试条件的咨询
内容 2024年12月27日,省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财会〔2024〕77号)。其中,《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第八条 “免试条件”为: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符合“第五条  学历(学位)及资历”规定,自注册之日起,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请问: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自注册之日起,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职称,是否还需满足“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的工作年限条件。还是说“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自注册之日起,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即可免试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全部问题
办件编号 CZYW20250202315 提交时间 2025-02-07 09:14:1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需同时满足“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以及“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自注册之日起,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方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答复机构 会计处(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指导中心)  答复时间 2025-02-08 09:40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