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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使用海南香露兜叶(斑兰)食品原料进行二次加工、经营流通或
内容 您好。我司是海南联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的战略合作单位,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斑兰粉、斑兰浆,斑兰汁等海南特色食品原料。海南省已于2022年将斑兰(香露兜叶)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海南省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香露兜叶(粉)》(DB S46/004-2022),已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实施。并于2024年6月14日颁布《斑兰叶粉(T/HIFSA0004-2024)》、《速冻斑兰叶汁(T/HIFSA0005-2024)》的团体标准。因贵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9月24日已经明确答复“可以使用符合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香露兜叶作为食品原料生产使用。”基于贵局作为监督和管理市场秩序、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权威单位,特此在此向贵局确认:请问在贵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可否采购符合海南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斑兰(香露兜)产品做为食品原料进行二次加工、经营流通或直接食用?
办件编号 SCJGZXJY2024093006181 提交时间 2024-09-30 16:29: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尽快落实处理答复

答复机构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答复时间 2024-10-08 08:47:31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等规定,有关普通食品原料问题,以国家、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书面公告及答复为准。17:03:48

答复机构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答复时间 2024-10-08 17:01:59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