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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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香露兜叶(粉)及其制品 | ||
| 内容 | 海南省的DBS46/ 004-20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香露兜叶(粉)》已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请问目前在海南省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香露兜叶,是否可以在山东省范围内的餐饮商户使用?比如:餐饮服务中的自制饮品制售(将香露兜叶用于饮品内的装饰,非直接食用)。 | ||
| 办件编号 | SCJGZXJY2026050707532 | 提交时间 | 2026-05-07 13:12:52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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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尽快落实处理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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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 答复时间 | 2026-05-08 09:34:16 |
| 附 件 | 无附件 | ||
| 答复内容 | 对符合地方标准、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合规生产的香露兜叶(粉)及其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在餐饮环节中使用,目前暂无禁止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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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处 | 答复时间 | 2026-05-09 08:47:41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