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
| 标题 | 食品是否符合明示标准 | ||
| 内容 | 我们有款产品,原味寿司海苔。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的是 产品名称:原味寿司海苔 执行标注:GB/T 23596产品类型 :烤海苔 根据最新的 GB/T 23596-2024规定中,第4章:产品分类:产品分为海苔与海苔制品两个一级类别;第3章:术语定义分别对海苔 及海苔制品做了 解释。其中海苔 包括烤海苔(烤紫菜)和调味海苔(味附海苔、调味紫菜)注1:烤海苔(烤紫菜)指以干紫菜为原料,经烘烤熟制面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海苔。注2调味海首(味附海首、浏味紫業)指以干紫菜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其他辅料·经烘烤(烘炒、煎烤或油炸)、调味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海苔。而第8章说 :标签中应按第4章的规定标示产品分类名称。根据上述内容,目前标注形式:产品名称:原味寿司海苔 ,执行标注:GB/T 23596产品类型 :烤海苔 是否已经符合上述第8章规定的,属于已按照执行标准明示了产品分类(海苔)。如果不符合,是否属于 《食品安全法》125条第2款中的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情形。谢谢 | ||
| 办件编号 | SCJGZXJY2026052107597 | 提交时间 | 2026-05-21 19:57:45 |
| 处理情况 |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尽快落实处理答复 |
||
| 答复机构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 答复时间 | 2026-05-22 10:47:27 |
| 附 件 | 无附件 | ||
| 答复内容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1中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仅通过文字描述无法准确判定,请提供产品包装图片等详细信息咨询属地监管部门。 |
||
| 答复机构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 答复时间 | 2026-05-25 09:56:21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