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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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项目备案(立项)法人单位变更问题。 | ||
内容 | 领导您好: 企业如果已经完成立项,但不想继续实施该项目,要在原备案变更法人单位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可行?比如A立项,现在想直接将该项目变更成B公司的项目。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FGWBSZX20241001588 | 提交时间 | 2024-10-30 09:54:2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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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网上咨询收悉,现就问题答复如下:关于项目备案(立项)法人单位变更问题,《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第二十条“已备案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一)建设地点、项目法人发生变更的”,由此可知,备案管理的项目是可以变更项目法人的。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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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行政许可处 | 答复时间 | 2024-10-30 15:04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