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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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预售电价属于政府指导价还是政府定价 | ||
| 内容 | “现行预售电价。按照第三周期输配电价调整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上述三项合计由原每千瓦时0.9185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9204元。”问题1、现行预售电价属于政府定价还是指导价?2、政府定价的,低于政府定价收费合法吗?3、该规定从网上能查到的是2025年8月28日公布的,2023年6月1日以后收取的电费按照每千瓦时0.92元,合法吗? | ||
|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FGWBSZX20260102144 | 提交时间 | 2026-01-05 11:46:49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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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根据《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关于山东电网第三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393号),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高峰时段燃煤发电基准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电度输配电价,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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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价格处 | 答复时间 | 2026-01-06 14:34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