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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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托育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否减免问题 | ||
内容 | 领导您好,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建设部印发关于#60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62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 第四条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相关规定,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半收取,现在建设单位取得一块商业用地,计划建设托育项目或者托幼一体项目,请问这种项目是否符合474号文中的减半收取条件呢?如果不符合,托育+幼儿园的中的幼儿园部分怎么减免?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RFBZ20241100691 | 提交时间 | 2024-11-26 16:24:1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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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该项目不符合474号文中的减半收取条件。其中,托育+幼儿园中的幼儿园部分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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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人防办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11-27 14:1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