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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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工业项目中的人防结建范围 | ||
内容 | 我是一名基层审批人员,想明确一下工业项目中的人防结建范围。按照《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4〕2号)中第六条:“城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宿舍、办公会议用房(产品研发用房)等应按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现有一工业项目,其中有食堂、职工活动中心、展厅等民用建筑,请问是否属于人防结建范围?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RFBZ20241200694 | 提交时间 | 2024-12-03 15:10:1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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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按照《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4〕2号)指引,工业项目内的非生产建筑按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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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人防办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12-09 14:07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