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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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问题咨询 | ||
内容 | 《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57号)第一条规定: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一律予以全额免收。请问该文件是否有效,如有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额“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是否可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RFBZ20241200698 | 提交时间 | 2024-12-17 11:34:06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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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已电话与咨询人沟通,依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以及省国动办《关于中小学校舍建设不再享受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全免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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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人防办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12-19 11:22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