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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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困难求助 | ||
内容 | 你好,领导,前面提问的问题编号找不到了,重新提问一下:有个项目于21年进行了人防结建审批,应建面积为4880.9㎡,今年建设单位又在项目附近取得约5亩地的指标,新增地上建筑面积4000多平,并在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变更和不动产证的合并,根据最新的地上面积建筑指标,应建人防面积为5140.25㎡,现在项目前期的人防工程已建设完成,测绘报告也出具,实际建筑人防工程面积为4995.67㎡,请问,人防应建面积不足的部分,是否可以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RFBZ20250100711 | 提交时间 | 2025-01-07 11:02:5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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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该项目应按照项目立项和行政审批时批复的内容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多测合一”的竣工综合测绘成果数据和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按照规划核实的建设面积复核人防建设义务,不足部分应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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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人防办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1-13 15:17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