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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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人防问题 |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们这边有个农村拆迁,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住宅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现在项目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请问这种项目需要结建人防并在方案中明确结建人防的控制指标吗?如果不需要,但是建设单位想明确控制指标并实际建设人防工程,需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计通知书吗?请领导给予帮助解答,谢谢。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困难求助 | ||
办件编号 | RFBZ20250100712 | 提交时间 | 2025-01-08 17:13:1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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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人防工程建设区域由批准的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规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确定。建设单位出于自愿行为建设人防工程,人防主管部门不再出具强制性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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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人防办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1-13 15:18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