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优质优价费
内容 招投标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无创优目标,优质优价费用如何计取?
附件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6号.doc 点击下载
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工作情况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办件编号 ZJTWSZX20230812241 提交时间 2023-08-18 15:53: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如果建设单位无创优目标,招标文件中也无相关说明,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不计优质优价费。

答复时间 2023-08-22 15:05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