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优质优价费
内容
招投标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无创优目标,优质优价费用如何计取?
附件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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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工作情况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办件编号
ZJTWSZX20230812241
提交时间
2023-08-18 15:53: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如果建设单位无创优目标,招标文件中也无相关说明,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不计优质优价费。
答复时间
2023-08-22 15:05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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