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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专家评标劳务报酬申诉 | ||
内容 | 本人系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于2024年11月27日接到山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通知,要求11月28日上午9点参与分散评标,接到通知后按要求使用爱山东APP“淄博市e齐平专家选座”系统选择市中心二楼评标区(工程建设项目专用)进行了选座,并于11月28日9点前按要求进行了签到,待开标登入系统评标时发现本人3年曾工作的“山东东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了此次评标,根据相关要求申请了回避。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60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62得通知》(鲁财采[2017]28号)的相关要求,使用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给与回避的专家支付误工补偿及差旅费,但是通过系统查看参评项目:沂源县鲁山片区农文旅基础设施改建提升项目(一期)监理联系招标代理淄博万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后拒绝支付此项费用,请协调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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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JYZXWYZX20241200762 | 提交时间 | 2024-12-10 19:5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