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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驾校报名费用不给退还
内容 因个人原因,无时间考试。现要求退还费用(已交涉驾校,也愿意承担已产生的合理费用)现在驾校方面要强制性扣除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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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监督投诉
办件编号 HZ20221113730 提交时间 2022-11-12 18:49: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监管职责,驾校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局,请向交通运输局反映。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等情况。反映问题属交通部门主管。

答复机构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2-12-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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