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改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提升环保治理效率,通过提高主要原料用量、优化生产工艺来降低能耗,该技术改造依托现有主体设备,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在本地市工信局进行技改立项吗?如需立项,是否要求项目必须在获批的沿黄合规工业园区中?
已与咨询人电话沟通,告知了有关政策规定。
1.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号)第十五条 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
2.根据《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 ,对于环保节能节水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工艺优化与质量提升等三类以外的技术改造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
经详细了解咨询人计划实施项目,对有关备案事项进行了指导。咨询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