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方在用户超出套餐流量后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根据图片证据可以看出扣费提示以及扣费60、90、120元的短信是同一时间发送,并未有时间间隔,不属于正确且合理的提示方式,且本可以采取电话告知或停机处理,以短信方式并无法确保用户可以第一时间接收。后移动方以高额计费方式对流量进行收费,扣除用户120元话费费用,用户申诉要求移动方全额退款。
您好,感谢您对工信系统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电信运营商的问题应由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省通信管理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山东省的通信管理部门,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隶属关系,建议您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sdca.miit.gov.cn/),点击“公众参与”,在“局长信箱-我要留言”或“电信用户申诉”栏目中反映您的问题。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