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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核实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10MW普通光伏电站指标 | ||
内容 | 尊敬的能源局领导: 我司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于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建设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20MW,其中有10MW是2015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享受0.98元/度的上网电价),另10MW为2016年竞价上网指标。现本项目已经全容量并网发电。 其中对于2015年10MW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当时我司只收到了菏泽市发改委给予的一个《菏泽市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指标调整情况表》说明本项目纳入2015年山东省光伏电站指标,但未有山东省能源局的复核及公示(正常省份对于每年的光伏指标分配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都会进行公示)。考虑到即将开展的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申报工作,届时定需企业提供证明指标文件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发改的公示文件。做如下提问: 1)请帮复核2015年山东省普通光伏电站指标(0.98元上网电价)规模中是否包含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的10MW? 2)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申报工作,附件《菏泽市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指标调整情况表》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指标证明文件,说明我司有10MW规模纳入了山东省2015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规模中? | ||
附件 | 山东菏泽市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指标调整情况表.pdf 点击下载 | ||
办件分类 | 其他事项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20190600039 | 提交时间 | 2019-06-28 11:35:21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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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关于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信息申请事项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牡丹区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0兆瓦列入我省2015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同时,该项目另10兆瓦也列入我省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申报上网电价为0.82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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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19-07-01 15:39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