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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中南世纪城1.2期北门拍照灯
内容 中南世纪城1.2期北门(兴安小学斜对面)的拍照灯一直闪烁,十分晃眼,容易引起眩晕,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对来往行人,车辆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咨询中南物业,回复此灯属于公安局安装,维护和修理也是属于公安局。请县公安局现场查看,及时修理,消除安全隐患。
办件分类 监督投诉
办件编号 GRXMS20190700171 提交时间 2019-07-22 17:42:4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小区门口安装的监控为抓拍车辆的治安卡口,补光灯和爆闪灯的作用是对抓拍车辆进行补光,保证抓拍到的车辆特征、架乘人员清楚。若停用补光灯和爆闪灯,则该卡口会出现漏拍车辆和夜间图片不清的问题,影响效果。建议小区车辆出入经过卡口时,自觉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答复机构 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19-07-26 15:18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