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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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市税务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接到《市长信箱处理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两套以上税率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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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菏泽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19-08-09 18:5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