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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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养老机构补贴 | ||
内容 | 您好,最近我想申请改建养老院,存在一定的资金问题,请问政府有没有什么政策?对改建养老机构这块进行扶持和补贴?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HZ20200505653 | 提交时间 | 2020-05-19 16:29:5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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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市民政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接到《市长信箱处理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为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自2014年开始,对新建养老床位不少于100张,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在省级每张床位补助6500元的基础上,市级再补助1700元,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在省级每张床位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7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对护理型养老机构,在现行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省财政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从2016年开始,对新建床位不少于50张,符合资质条件的新建(扩)、改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市财政每个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和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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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菏泽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0-05-21 16:2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