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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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仓储用地项目上的钢结构仓库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 | ||
内容 | 项目的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项目建设的钢结构仓库。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项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50359-2010)关于工程分类4.1.2明确规定仓库属于工业建筑。 是不是意味着仓储用地上的仓库也不用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RFBZ20210400314 | 提交时间 | 2021-04-15 09:14:31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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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属于工业建筑,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修建防空地下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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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人防办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1-04-25 10:43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