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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费用减免
内容 《山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失效后,应减免易地建设费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须经申请才可减免还是属于自然免除不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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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困难求助
办件编号 RFBZ20210700350 提交时间 2021-07-11 09:48:0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2016〕73号)规定,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查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由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

答复机构 人防办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1-07-1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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