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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详情
  • 联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扣费

    办件编号:JDJB20221101091 提交时间:2022-11-02 11:13:53

    章丘联通公司,私自减免优惠额度,由每月优惠79.5变更为每月优惠30元。个人认为,变更资费标准首先应该通知用户,在无法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我接受联通公司暂停服务的处理措施。但是联通公司在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随意变更资费标准。要求联通公司,加倍退还相关费用,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自查自纠,保证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附件|1667358337991.jpg 点击下载
  • 处理完毕

    答复机构: 办公室 提交时间:2022-11-03 08:28

    您好,感谢您对工信系统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电信运营商的问题应由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省通信管理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山东省的通信管理部门,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隶属关系,建议您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sdca.miit.gov.cn/),点击“公众参与”,在“局长信箱-我要留言”或“电信用户申诉”栏目中反映您的问题。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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