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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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广饶碧桂园风鸣春秋小区收取物业费过高 |
内容 | 领导好,我是广饶碧桂园风鸣春秋小区的一名业主1.没有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小区物业费收取按照1.98收费,物业小区服务不达标,小区只开放一个垃圾桶,没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楼道卫生打扫不干净,经常有垃圾2.业主没有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也没有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也没有在小区内公告;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建议针对该小区物业费过高的问题,服务与价格不匹配的问题重新定价 |
附件 | 无附件 |
办件分类 | 全部问题 |
办件编号 | BMMS20241129859 |
提交时间 | 2024-11-06 19:25:5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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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经县住建局核实,回复如下:碧桂园凤鸣春秋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开发企业在小区交付使用前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进行的一项工作,物业服务费是物业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按照发改局广发改发〔2022]36号文件,《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格确定的”物业费收费价格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购房合同中都有约定,按照1.98元/㎡/月,垃圾桶因为现在业主入住较少目前每组垃圾桶使用两个垃圾桶,能够满足现场使用需要,随着业主入住增加,物业公司会陆续开放使用其余垃圾桶,凤鸣春秋小区物业属于包干制,不属于酬金制,所以没有义务公示物业服务预决算,专项维修资金由政府部门监管,物业公司无权干预其使用,且凤鸣春秋小区刚刚交付,所有设施设备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均有开发商负责维修,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报告均在电梯机房和监控中心存档保管,公共收益每月物业公司会在公示栏公示,业主可以自行前往查看。感谢您对我县物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访时间:11月12日9:56。 2024年11月12日15:30回访,诉求人表示已知悉,未解决,已联系部门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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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广饶县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4-11-12 15:32 |
附 件 | 无附件 |